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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某某犯寻衅滋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上诉案

类型: 刑事辩护

简介: 当事人谭某某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审阶段,律师接受委托开展刑事辩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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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当事人谭某某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审阶段,律师接受委托开展刑事辩护工作。

解决方案

        在详细阅卷并多次会见当事人后,律师分析了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了对两起寻衅滋事的事实做量刑辩护、对一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事实做无罪辩护并请求法院适用缓刑的辩护思路。二审合议庭经评议,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作出撤销一审判决中对上诉人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定性及量刑的部分,上诉人谭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的终审判决。当事人上诉得直,重获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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